1、所有原材料及熔煉用工具都要仔細 表面的銹跡、油污及熔渣等,中間合金和回爐料的質量也要控制好,質 差的回爐料如碎金屬屑、澆冒口不宜大 使用。金屬原材料、變質劑、精煉劑,澆包和攪拌勺等在使用前都應烘干,而柑鍋則應預熱至暗紅色方可加入熔料。通常在金屬表面除了凝聚水外,還有與金屬氧化膜作用形成的結晶水,在200—300℃ 低溫烘烤只能去除部分凝聚水和熔解水,只有在500℃ 以上才能較容易除去大部分結晶水。2、操作中應盡量縮短熔煉時間,減少鋁合金的吸氣量。熔煉溫度不宜過高,溫度越高,吸氣量越大,一般不超過800℃ ,熔煉過程要有測溫裝置控制。另外,還要控制變質時間,變質時間越長,變質溫度越高,氧化與吸氣越嚴重。
1)去除澆道、溢流槽及其毛刺,通常采用沖床沖切。沖切后一般不再手工作業。沖床難以去除時,可用手工去除,但不得引起缺肉和變形。2)產品需精修時,可用砂輪機、砂輪磨光機或拋光機打光,不到位的部位用刮刀、銼刀加以修整。3)壓鑄件發生變形時,可用專用胎具和設備校正,校正后應需退火或時效處理。2、壓鑄件的檢驗。壓鑄件檢驗一般由供需雙方確定,常規檢查項目為:1)化學成分和壓鑄試樣力學性能,應符合/T15115的規定。2)壓鑄件的幾何形狀和尺寸,應符合鑄件圖紙,尺寸公差按GB/T6414規定。3)壓鑄件的外觀質量表面光滑不得有裂紋、疏松、氣泡和任何穿透性缺陷。4)其他用戶需要檢驗的項目。
1、即壓力鑄造對零件形狀結構的要求;2、壓鑄件的工藝性能;3、壓鑄件的尺寸精度及表面要求;4、壓鑄件分型面的確定;壓鑄件的零件設計是壓鑄生產技術中的重要部分,設計時必須考慮以下問題:模具分型面的選擇、澆口的開設、頂桿位置的選擇、鑄件的收縮、鑄件的尺寸精度保證、鑄件內部缺陷的防范、鑄孔的有關要求、收縮變形的有關要求以及加工余量的大小等方面;
一、化學成分的檢驗;二、力學性能檢驗;三、鋁鑄件幾何尺寸的檢驗可按檢驗批量抽檢或按GB2828、GB2829的規定進行,檢驗結果應符合本標準3.3的規定;四、鄭州超音速火焰噴涂鋁合金鑄件表面質量的出廠檢驗應逐件檢查,檢驗結果應符合本標準的規定;五、鋁合金鑄件需噴丸、噴沙加工的表面按GB/T6060.5的規定執行。六、鋁合金鑄件表面粗糙度按GB/T6060.1的規定執行。七、附件超音速火焰噴涂鋁合金鑄件內部質量的試驗方法及檢驗規則可以包括:X射線照片、無損探傷試驗、金相圖片和鋁鑄件剖面等,其檢驗結果應符合本標準3.4.6的規定。八、鋁合金鑄件需拋光加工的表面按GB/T6060.4的規定執行。九、其它試驗方法及檢驗規則按GB/T15114的規定執行。